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工作的通知 烟大办字[2006]3号 各院系、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并做好全校信息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工作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学校领导和上级机关提供信息服务,结合我校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做好信息工作的重要意义 信息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地向学校和上级机关报送信息,是上级机关和学校领导了解情况、统揽全局、科学决策、指导工作的需要。同时,信息工作对于加强我校主流建设,展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成就,促进与兄弟院校的交流,扩大学校的知名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信息工作的基本任务、工作队伍、报送范围和要求 (一)基本任务 建立健全渠道畅通、反应灵敏的信息网络。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学校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安全地传递信息。 (二)工作队伍 学校办公室是学校管理信息工作的职能部门。信息工作网络由学校党政各部门和各院(系)、部、直属单位兼职信息员组成。各单位要明确一位处级领导分管信息工作,并确定一名兼职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工作。信息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国家政策尤其是教育领域的大政方针和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2.具有较高的理论文字水平,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现代化办公设备操作能力。 3.善于把握大局,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鉴别力,及时发现、捕捉、反映各类重要信息。 4.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各单位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和信息员名单要报学校备案。工作发生变动后,应及时确定并上报接任人员。 (三)信息收集范围 1.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以及校党委、行政决策的重要情况,包括贯彻落实的思路、部署、措施、效果。 2.上级和学校领导检查工作、现场办公、调查研究的情况及在有关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贯彻落实情况,各单位召开的邀请学校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议情况。 3.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调整、招生分配、发展规划、重要制度建设、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后勤改革、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4.各单位的年度、季度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主要措施,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尤其是在学科建设、服务地方、科技创新、主流建设、标志性成果、人才引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色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等。 5.各单位举办或承办的学术会议、讲座等情况,单位、团体、个人获国际性、国家、省、市等级别表彰奖励的情况。 6.学校重要的动态,群众对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反映和意见;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呼声,特别是师生最关心、议论较多、意见较大的重要信息。 7.其他有价值的相关信息。 (四)信息报送要求 信息工作要注重质量,努力提高信息工作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建设性。具体做到: 1.反映的事件应当真实可靠,有喜报喜,有忧报忧,防止以偏概全,迟报、漏报、瞒报、虚报。重大事件上报前,必须核实。信息中的事例、数字、单位一定要准确。 2.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信息报送。急事、要事和突发性事件应当迅速报送;必要时,应当连续报送。 3.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要有明确的时间、地点、人名和相关事件经过。 四、切实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 各单位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信息工作在学校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牢固树立抓信息工作就是抓业务工作的观念,把信息报送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作为推动学校工作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真正做到业务工作与信息工作同步进行。各单位要关心和支持信息人员的工作,为他们提供学习、参加会议、业务培训、调查研究等方面的条件。要加强信息手段建设,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 信息报送应根据内容的急缓程度,原则上在48小时内报送。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学校办公室秘书科;特殊紧急情况下也可先电话或当面口头告知。信息发送前须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阅签字留底备查。 报送信息要注明供稿单位、供稿人,并由学校办公室按时遴选上报山东省教育厅网站网络信息平台进行交流。 学校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信息由学校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各业务部门按要求向其对口上级部门报送信息除外),报送前须经校办分管领导审阅签字,重大事件的信息报送要经学校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阅签字。 学校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单位信息工作进行检查通报,使之不断规范化,制度化。 紧急信息的报送按烟大办字[2005]13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处理。 附: 信息报送联系方式 电话:6902235 6902242 传真:6903744 E-mail:xxbs@ytu.edu.cn 烟台大学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