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第一期山东省农村中小学校长
素质提高工程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我省农村中小学校长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的意见》(鲁教财字〔2007〕3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一期山东省农村中小学校长素质提高工程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一)参加本次培训的校长为全省农村小学校长。其中,乡镇以下农村小学校长不少于50%。本次培训分四批进行,共培训农村小学校长400人(各市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选拔条件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积极进取,乐于奉献。
2.参训校长年龄在50岁以下(含50岁)。
3.参训校长任职在3年以上,参加过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山东省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4.身体健康,能够参加正常的学习活动。
(三)推荐选拔办法
参训对象的推荐选拔要公开、公平、公正,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坚持标准,择优推荐”的办法进行。由符合选拔条件的校长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校和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各市根据所分配的名额按1:1的比例确定培训对象,填写《山东省农村中小学校长素质提高工程省级培训学员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2份连同电子版,于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一)培训内容主要以政治理论、思想品德修养、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和实践、学校管理理论和实践、现代教育技术、现代科技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为主要内容。
(二)按照成人学习规律和要求组织学习活动,采取专家专题讲授、学员交流、研讨、自学、撰写结业报告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学习。
三、学员管理与考核
培训分集中培训和分散研修两个阶段。培训期间学员要遵守培训管理制度。集中培训期间学员累计缺勤1天以上视为不合格。
参训学员的考核分为集中培训考核和分散研修考核,成绩各占50%。集中培训考核包括考勤情况、学习表现与作业完成情况等内容;分散研修考核要求学员在培训结束后2个月内根据培训要求,完成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综合研修报告。
考核合格的学员由山东省中小学校长培训办公室颁发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
四、培训时间、地点
本次培训起止时间为
五、培训的组织管理
第一期山东省农村中小学校长素质提高工程专题培训班由省教育学院承担培训任务,山东省中小学校长培训办公室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培训经费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支付,参训学员免收任何费用,参训学员所在单位承担培训的往来交通费用。
有关市教育局负责本市参训校长的遴选和组织,要与省中小学校长培训办公室密切配合,保证参训校长按时、足额参加培训。
实施山东省农村中小学素质提高工程,是提高全省农村中小学校长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公平、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我省教育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关单位对此要高度重视,密切协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培训任务。在培训过程中有何意见及建议请及时告知我厅师范处。联系电话:0531-81916561,电子邮箱:shifanchu@sdpec.edu.cn。
附件:1.山东省农村中小学校长素质提高工程培训学员登记表
2. 各市名额分配表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1:
第一期山东省农村中小学校长素质提高
工程专题培训班各市名额分配表
第1批:济南20人,菏泽40人,德州24人,东营12人,威海4人。
培训时间:
第2批:青岛20人,临沂40人,聊城24人,日照12人,威海4人。
培训时间:
第3批:淄博20人,济宁40人,烟台24人,莱芜12人,威海4人。
培训时间:
第4批:枣庄20人,潍坊40人,泰安20人,滨州20人。
培训时间:
报到地点:济南市东郊饭店(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39号)
附件2:
山东省农村中小学校长素质提高工程学员登记表
第 期 市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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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年龄 |
性别 |
民族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办公电话 |
手机 |
邮编 |
任校长 时间 |
取得任职资格证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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